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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深圳市职业技能暨专项职业能力竞赛的通知

http://www.tenuu.com 2007年07月05日 网络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府[2006]243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百万农民工技能大比武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劳社[2007]31号)精神,鼓励广大农民工参加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培育和造就一支适应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2007年深圳市职业技能暨专项职业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深圳市服装工艺职业技能鉴定所、深圳市农科职业技能鉴定所、深圳市钟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一)成立2007年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暨专项能力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对竞赛活动实施统一领导,组成人员为:

  主 任:管林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张 文 共青团深圳市委书记

  刘 青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同信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罗兴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处长   

  黄跃辉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彭宇飞 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李 忠 共青团深圳市委组织宣传部部长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及四个项目工作小组。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活动文件起草、宣传发动、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获奖选手表彰及优惠政策落实追踪等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协助组委会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组织企业选拔赛、选手参赛报名及其资格审核、获奖选手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黄跃辉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副主任:应伟福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成 员:罗 璇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李少岳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沈雁芳 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彭 程 共青团深圳市委组织宣传部

  2、四个项目工作小组及负责人:

  餐厅服务员竞赛工作小组

  组 长:王敏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宁静 严美红

  绿化工竞赛工作小组

  组 长:姬澎 农科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

  副组长:肖瑶 沈华山

  手表装配竞赛工作小组

  组 长:朱舜华 钟表行业协会秘书长

  副组长:杨景雯 黄伯山

  服装工艺竞赛工作小组

  组 长:周世康 服装工艺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

  副组长:张庆红 李小兰

  二、竞赛项目

  竞赛共设立4项职业技能竞赛,其中2项含专项职业能力竞赛,分别为:餐厅服务员、绿化工、服装工艺师(含服装缝纫专项能力)、手表装配工(含手表装配专项职业能力)。其中餐厅服务员职业技能竞赛由市旅游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举办2007年深圳市旅游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深旅行管 [2007]26号)。

  三、竞赛规则

  为体现技术技能型竞赛的特点,选拔赛只赛实操。初赛按中级工标准进行,决赛按高级工标准进行。初赛和决赛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理论占40%,实操占60%。

  竞赛大纲见附件。

  四、参赛对象

  凡在我市务工的员工均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报名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各相关企业可在协办单位的帮助和指导下自行组织员工开展选拔活动。

  (一)报名时间

  企业选拔赛的报名从文件发出之日起至7月26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由企业自行组织选拔赛的,由企业统一到各项目指定地点报名,具体的比赛时间由企业与各工种协办单位商定。以个人身份参加选拔赛的选手可自行前往各项目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出示个人居民身份证及本市劳动保障卡或工作证(厂牌),交1张小一寸身份证照片。

  (三)报名地点

  1、绿化工报名地点(深圳市农科职业技能鉴定所)

  地址:福田区香轩路8号农科中心

  联系电话:83508613、83500470

  联系人:张秀红

  2、服装工艺师(服装缝纫)报名地点(深圳市服装工艺职业技能鉴定所)

  地址:福田区深南中路兴华大厦7楼

  联系电话:83696330,83696213,83696121

  联系人:李朝阳

  3、手表装配报名地点(深圳市钟表职业技能鉴定所)

  地址:福田区新闻路深茂商业中心3楼东座

  联系电话:82949733-8327 v

  六、赛程安排

  竞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选拔阶段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加竞赛的积极性,在初赛前由企业以专项职业能力竞赛、技能比武、岗位练兵、劳动竞赛等方式自行组织的选拔赛。选拔活动结束后,组织本企业优秀选手在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报名参加初赛,同时把本企业选拔赛所有参赛员工名单造册上报至竞赛组委会。其中服装缝纫和手表装配的企业选拔赛按专项职业能力规范进行,合格者发给《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各工种全市前200名优胜者选送参加初赛。

  绿化工、服装工艺师(服装缝纫)的企业选拔赛在7月30日前完成,手表装配工的企业选拔赛在8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初赛阶段(8月15日-9月20日)

  参加初赛的选手原则上是选拔赛中前200名的选手,如选拔赛场次较多,未能准确选出前200名,则在初赛理论赛中排出前200人,进行实操复赛,最后按综合成绩排名,选出前100名优胜者参加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决赛阶段(8月30日-9月26日)

  进入决赛的所有选手均应参加理论、实操比赛,并按综合成绩排出名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一)对组织选拔活动、竞赛活动成绩突出单位,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获得各项目决赛前十名的优胜者,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各项目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分别奖励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三)获得绿化工、服装工艺师、手表装配工决赛各前六名的优胜者,由竞赛组委会授予“2007年**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前三名的优胜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对上述优胜者,市总工会将在评选劳模时予以优先考虑;对上述未满35周岁的优胜者,由团市委授予“优秀青年技工”荣誉称号。

  (四)对参加各项目初赛、决赛理论和实操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参加专项职业能力比赛(选拔赛)成绩合格的选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五)对各项目竞赛前50名选手,符合当年度深圳市招调员工条件的,核准下达专项招调工指标。招调工指标在当年及下一年度内有效。

  八、其他

  (一)为保证竞赛的公正及公平性,竞赛组委会将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竞赛整个过程予以监督。

  (二)各参赛单位和个人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竞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成绩,并予通报批评。

  (三)比赛单科成绩当次有效。

  (四)竞赛组委会对竞赛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007年职业技能竞赛暨专项职业能力竞赛大纲

深圳市总工会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详情请点击:http://www.hkfc.cn/newsinfo.asp?cataid=205&newsid=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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