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赣州某服饰公司的营销经理董女士介绍,今年以来随着物价上涨,服装鞋类价格与往年相比有所提高,对于服装类商品不比猪肉、米面和油等食品,多一件少一件不是那么重要,所以,物价的上涨和市场的大环境,影响着市民的购买欲和购买力,也直接影响了今年整个服装滞销。董女士称,去年初到现在的持续低迷,淡季更淡,旺季不旺的景况,一直让商场苦恼。商场此举动是期待旺季“折扣极限”来带动整个低迷的服装市场。
市民陈先生认为,不排除董女士所分析的原因,今年商场的衣服确实比往年要贵出许多,这是大家都看得到的,以前普通的一件衣服两三百元还能接受,现在动辄四五百甚至上千元,工资也没见涨多少,感觉消费和收入不成正比,所以对可买可不买的衣物类商品还是省着点。
还有一些营业员透露,商家为何旺季仍开展大规模的促销活动,主要是年关将近,再加上长时间的“暖冬现象”让商家压力都很大,市场不能由“低温”拉动就只能以价格引爆,谁抢占了制高点,谁就有更大的生存空间。
消费者:商场送券亦喜亦忧
面对商家如此低折扣的让利,那消费者买不买账呢?最近,经常去商场购物的消费者尹女士告诉记者:商场惯用的促销方式“满就送”已经越用越滥,让人很反感。某商场最近又在搞节前大让利,满100送30,逛了一圈下来,买了一件300多元的衣服,送了90元的券,为了将90元的券花掉,又花了一上午的时间逛,逛来逛去又花了500多元买了件大衣,这样又送了150元的券,为了花掉这些券挑来挑去让她苦恼了一整天。
现在商家玩得太精了,就拿某商场满200送100的券的情况来说吧,从表面上来看,相当于5折,可实际上,看看那些衣服的价格,都是198、268、388……尹女士称,因为送券消费,本来只想买条裙,结果花了上千元买了两样不必要的其他衣物。回去后想想,为了将券花掉,消费很不理性,但是当时商场那种疯狂的打折气氛让人难以理性起来。
不过,大部分市民对商场低价折扣表示高兴,也有些市民仍处于观望状态,期待更低折扣时再出手。当然,还有不少市民对商家低折扣提出质疑:认为商家肯定不会做亏本生意,服装的进价和标价是否存在“猫腻”?
其实消费者心里都明白,当竞争激烈并日趋白热化,降价是企业突围竞争格局的首选武器。实际上,无论“便宜无好货”的逻辑是否经得起推敲,市民在潜意识里都有“物美价廉”的消费价值观。从这个方面来说,价格战是深受消费者喜爱的。
消协:商场节前促销很正常
对于各大商场的价格战,赣州市章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黎军表示,这只是商家的促销行为,原价是多少一定要标明,若消费者有疑问,可要求商家提供凭价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按相关规定,零售商促销要经商务部门备案,活动记录也要备案留存,要标明质量。当商家在某次活动进行促销时,需明示促销活动的时间,现时抢购的商品,还要明示商品的数量。
黎军提醒消费者,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有损害消费者的行为,一定要查看质量及其相关手续凭证,如有疑问或遭拒绝,可向消协进行投诉。
对于商场节前的价格战,黎军表示,这只是商家的一种经销行为,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条例,保障消费者权益,没有欺诈消费者,逢年过节搞促销很正常,因为这个时候是市民购物的好时光。(杨青 杨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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